合格证发放
按照招生计划1:4倍发放合格证。考生可于4月中旬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或咨询电话查询成绩,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中旬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。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六、录取原则
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: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,即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,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(当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时,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,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。当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时,按我校公布的具体录取原则为准)。
备注:美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校考成绩相同,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,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,按照考生数学、语文、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。
七、联系方式
学校地址: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
联系电话:024-62268563/8564 62721597
招生网址:http://zsjy.sy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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